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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发展需要、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保障工程”、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消防事业发展的“重点工程”、加强火灾防控的“基础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副市长刘卫华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保国、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峰、市安监局副局长毕俊华、市发改委调研员闫庄成、市财政局副局长董撵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朱先杰、市消防支队政委张政、市消防支队支队长陈耀宏任副组长,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席良进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检查督导、狠抓落实。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和近期工作重点,落实配套措施,保证各项目标任务分阶段稳步推进、如期实现。

  (二)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各县区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和户外视频、楼宇电视、车载广告、橱窗标牌等载体,大力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良好氛围。要积极构建面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的三级培训网络,重点培训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组织者、指导者和社会单位消防工作落实者,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强化指导,突出重点。要按照“分类建设、重点培育、稳步推进”的原则,加大对工作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内容的指导力度。对工作薄弱、进展缓慢的地区和单位要深入基层,加强调研,蹲点帮扶,实行“定人定岗定点”式的指导和专门培训。结合实际,根据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不同方面,分别选定不同类别的地方和单位培育、树立典型,全方位打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示范单位,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四)落实责任,严肃追究。各级政府要逐项细化分解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目标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责任网络。要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制度,每年自上而下分类组织检查考核,将综合考评的结果与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评先评优相结合,做到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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