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活动由市安委办牵头主办。各地也要自行组织“安全生产清远行”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警示”活动。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6月14日-18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并在各媒体上宣传执法的基本情况,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依法执法的氛围。具体活动由各级安全监管局落实。
(四)积极参加省组织开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大家谈”征文有奖活动。由市安委办主办。
(五)认真组织参加“安康杯”竞赛。6月下旬召开全市组织参加“安康杯”竞赛工作会议。具体活动由市总工会、市安全监管局落实。
(六)举办青年安全生产主题活动。深入开展青年安全生产主题活动(组织企业开展“十个一”活动、安全生产讲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班)。具体活动由共青团市委、市安全监管局落实。
(七)开展对学校安全的宣传教育。重点开展学生防范交通和溺水事故的宣传活动,宣传应急救援知识,加强校办企业、学校后勤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具体活动由市教育局落实。
(八)大力开展交通、消防、涉爆安全主题活动。一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及交通安全秩序整治;二是大力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三是开展涉爆涉枪剧毒安全管理宣传活动。具体活动由市公安局落实。
(九)“安全生产月”期间,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广东省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由市安委办落实。
(十)“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开展以下活动:
1.市、县电台、电视台及所属网站,开辟专题栏目、公益广告教育片、新闻报道、服务热线节目。配合市委、市政府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组织报道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的重点宣传活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通过声像俱佳、图文并茂、形式多样的广播电视节目,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做出的决策部署、方针原则和政策措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常识;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增强人们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
2.市、县电台、电视台及所属网站,开辟专题栏目、教育片、新闻报道节目。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继续推动和深化“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及时报道“打非治违”(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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