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区交通系统开展第九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新交党办函〔2010〕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局党组,各地州市交通局党组(党委)、厅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今年三月是自治区第九个“公民道德建设月”。组织开展好“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七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交通厅党委(扩大)会议精神和自治区交通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内容,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切实加强交通文化和行业文明建设、提高交通系统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效途径。为在全区交通系统组织开展好第九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以月促年,扎实有效地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一步凝聚交通系统各族干部职工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力量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民族团结教育是新疆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永恒的主题,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证。乌鲁木齐“7·5”事件给自治区长期以来所形成的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带来严重创伤,各单位、各部门要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增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浓厚氛围。
(一)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各族交通干部职工,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促进各族干部职工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始终做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努力构建和谐美好家园。
(二)要通过报告会、推进会、座谈会、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图片展览、理论调研、“双语”互学等多种形式,在交通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教育、新疆“三史”(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教育、“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和“六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军队好)教育,把思想教育工作做到每个交通单位、每个交通家庭、每个干部职工、每个干部职工家属和子女,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在交通系统进一步形成促团结、保稳定、增和谐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