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做好交通厅机关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
1、在交通厅办公楼、围栏、宣传橱窗和住宅区等场所悬挂、展示宣传横幅、展板(由交通厅机关生活服务中心负责)。
2、在交通厅办公楼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节能宣传口号(由交通厅机关党委负责)。
3、在交通厅政府网站上公布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和自治区发改委、交通厅等委厅有关“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以及交通厅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和相关资料信息(由交通厅通信信息中心负责)。
4、在交通行业的团员、青年中发起倡议,积极参与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由交通厅团委负责)。
5、向机关工作人员发送节能相关内容的短信(由交通厅通信信息中心负责)。
(四)开展绿色出行和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1、6月12日为“绿色出行日”,倡议交通厅及所属各单位的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上下班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
2、6月18日为“能源紧缺体验日”,倡议交通厅及所属各单位机关开展“少开一天灯”和“只用一部电梯”活动,即:停开办公区、公共场所(如门厅、走廊等)照明灯具一天;上下班前后半小时开启全部电梯,其他上班时间只开启一部电梯(交通厅机关由生活服务中心负责)。
(五)开展节能环保驾驶活动。组织机关驾驶人员开展包括轻踩油门、少踩刹车、怠速熄火、少用空调、常检胎压、减重行驶等节能环保驾驶活动(交通厅机关由生活服务中心负责)。
(六)组织开展第二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评选活动。按照交通厅有关通知精神,6月下旬至7月上旬,组织开展自治区交通行业第二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评选活动。
(七)其他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节能减排的浓厚氛围。
五、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决战之年,为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14部委联合发文,决定举办201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因此,各单位领导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节能宣传周”活动摆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公众参与度高、有社会影响力的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并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节能宣传和活动开展,从而推动本单位、本部门的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尤其是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带头参与“绿色出行”和“能源紧缺体验”,发挥表率作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节约意识和节能理念,提升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层次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