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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自治区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推进节能减排监测考核体系建设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交通运输能源统计与节能减排监测业务能力建设,针对统计与监测工作的重点、关键环节和存在难点、弱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分析、研究,改革统计与监测的方法,推进行业、企业能耗及节能工作统计制度的建立,提高各项指标的统计调查、分析预测和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今年,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要依据国家《载客汽车运行消耗量》和《载货汽车运行消耗量》标准,研究制定《汽车运行燃料消耗定额使用手册》,在道路运输一、二级企业建立健全油耗定额考核制度。道路运输管理局还要通过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对单车燃料消耗检测的可能性进行研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通知精神要求,各级机关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能源消耗统计相关工作。

  三、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和准入制度

  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第11号部长令)规定,自2010年3月1日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配发《道路运输证》时,要将车辆燃料消耗量作为必要指标,对照《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进行核查,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车辆,不得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全区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要求,认真做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核查、审验工作,达不到排放和能耗标准的车辆不得进入道路运输营运市场。待国家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机构发布及相关信息平台建立之后,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对符合JT711、JT719的道路运输车型进行甄别,稳步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核查制度。自治区交通厅将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并根据资金落实情况,选择部分条件较好地区和道路运输企业,组织开展高耗油营运车辆提前退出营运市场的试点工作,逐步推动高耗油营运车辆提前退出运输市场。

  四、调整优化公路运输运力结构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精神,鼓励发展技术先进、经济安全、节能环保的运输装备和运输方式,加速淘汰技术落后、污染严重、效能低下的运输装备。要调整优化公路运输运力结构。加强客运运力调控,除农村客运外,其他客运班线实载率低于70%的,不得新增运力;大力推进客运班线公司化改造,提高公路客运企业集约化水平;推广柴油车辆、混合动力汽车、替代燃料车等车型,研究在客运线路上运行天然气客车的可能性。加强货运运力管理,鼓励和引导营运车辆向大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发展适合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的大吨位重型车辆、汽车列车,以及短途集散用的轻型低耗货车,推广厢式货车,发展集装箱等专业运输车辆,加快形成以小型车和大型车为主体、中型车为补充的车辆运力结构。今年,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对在用车通过车辆年度审验逐步退出市场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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