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自治区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交科教〔2010〕1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局,各地、州、市交通局,厅属各单位:
现将《2010年自治区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
2010年自治区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
2010年是“十一五”期的最后一年,要实现“十一五”期自治区交通行业节能减排目标,需要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交通行业是能源消耗的重点行业,也是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任重道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节能减排是加快交通运输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当前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各项措施的必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真正把节能减排工作当作一项“硬任务”、“硬指标”,落实到各项任务和具体工作中去。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协调,政策引导,强化科技进步和监督管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交通节能减排工作向前发展,确保2010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促进交通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2010年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如下:
一、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企业节能减排行动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发挥政府部门的推动和指导作用,突出交通运输企业作为节能减排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交通运输企业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行业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多种技术、管理措施,着力在交通运输装备使用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做到节约能源、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选择推荐并组织有实力的新疆交通运输企业积极参与国家交通运输部“‘车、船、路、港’千家交通运输企业节能减排专项行动”。“专项活动”结束后,自治区交通厅拟择优推荐表现突出的运输企业上报国家交通运输部予以表彰,其他表现较突出的运输企业将由自治区交通厅予以表彰;二是在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首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第二批节能示范项目评选活动。选择其中涉及面广、成效显著的项目进行总结提炼,于“节能宣传周”期间对第二批示范项目予以表彰、奖励和授牌,重点宣传,并在全区推广应用。将适时推出第三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三是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发改委对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给予政策、资金支持,促进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