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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委员会关于认真开展自治区第28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一)积极做好把握历史机遇的宣传。交通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抓住历史机遇的宣传工作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第一位任务,加强与当地新闻媒体和自治区主流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开辟专栏、专版、专题多角度、多层次、多领域,大力宣传中央进一步加大支持新疆交通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政策解读和热点引导,抓住交通系统各族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深入浅出地进行政策解读,把中央精神讲透彻、利益安排讲明白、发展前景讲充分,进一步增强交通系统各族干部职工加快新疆交通跨越式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新一届自治区党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交通厅党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二)突出抓好交通辉煌成就的宣传。要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交通系统在建管养运、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落实)、交通文化建设、行业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历史性变化,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新疆的成功实践,大力宣传中央对新疆各族人民的亲切关怀和全国各地对新疆的大力支持,大力宣传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惠民工程和为各族群众办的实事好事。各单位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辉煌成就宣传活动,让交通系统各族干部职工通过参加多种喜闻乐见的活动,共叙新疆交通巨大变化,共话新疆交通美好前景,共唱新疆交通和谐发展稳定赞歌。

  (三)广泛开展民族理论体系教育。在全系统各族交通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组织开展回顾新疆交通“十一五”辉煌成就、展望“十二五”美好前景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举办高层次、有特色的形势政策报告会。深入推进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通过在交通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大规模培训,在各族交通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面对面宣讲和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图片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引导广大交通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促进各族干部职工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始终做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努力构建和谐美好家园。努力把交通行业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四)突出抓好主题实践活动。交通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新疆”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一系列有规模、有声势、有影响,群众喜闻乐见、广泛参与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凝聚力量、提振信心。通过报告会、座谈会、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征文征歌、书法比赛、图片展览、理论调研、“双语”互学等多种形式,在交通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教育、新疆“三史”(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教育、“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和“六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军队好)教育,把思想教育工作做到每个交通单位、每个交通家庭、每个干部职工、每个干部职工家属和子女,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在交通系统进一步形成促团结、保稳定、增和谐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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