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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夏季期间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和环卫工人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夏季期间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和环卫工人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豫建城〔2010〕34号)


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城市管理(执法)局:

  随着夏季的来临,生活垃圾处理场的运营管理也将面临着进场垃圾多、蚊蝇多、臭味浓、雨水大等诸多问题,也是环境事件及与周边居民矛盾纠纷易发时期。同时,随着天气气温的升高,也会给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处置等环卫作业带来了较大影响。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环境突发事件以及高温中暑事件发生,现就切实做好夏季期间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和环卫工人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季期间环卫作业工作。随着夏季的到来,气温的升高,降水量的增加,各种瓜类和水果的增多,城区内的垃圾量将剧烈增多,垃圾处理场内蚊蝇快速繁殖,渗滤液气味浓烈,城区内道路的清扫保洁质量、垃圾的日产日清、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处理场的规范运营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各城市要充分认识做好夏季期间环卫作业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环卫工作的领导,要根据季节特点和工作特性,工作做到早计划、早布置、早落实。

  二、加强垃圾处理场的运营管理。各城市要根据季节特点和本地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垃圾处理场夏季作业、雨季作业、防火防爆等作业预案。预案要做到组织健全,人员落实,物资到位,措施得力。各城市要加大垃圾处理场现场作业管理,做到进场垃圾有检验、有登记;垃圾摊平压实、消杀灭蝇、黄土覆盖等环节要做到标准规范;要适当增加每日消洒消毒次数,增大用药剂量;垃圾渗滤液要及时进行场内处理达标排放或外运处理,避免出现环境污染事件。

  三、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各城市要结合环卫作业的实际,宣传防暑降温和预防中暑知识,研究制定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在高温天气期间,要为环卫工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不影响环卫作业水平的情况下,应适当调整作业劳动和休息时间。道路清扫保洁一线要适当增加作业中的职工轮休,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尽量避开中午烈日曝晒,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城市要认真落实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豫劳社劳资〔2008〕6号)文件精神,提高用人单位劳动保护意识,及时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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