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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鹤岗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市发改委:负责研究拟订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涉及的重大产业政策、规划项目,搞好相关规划、政策的衔接平衡。
  3.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社区服务网络的信息和管理优势,为家庭服务业的发展提供平台,推动基层民政工作机构与家庭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协助监督管理家庭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
  4.市财政局:负责研究提出有关财税政策,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支持保障措施。
  5.市商务局:按其行业管理职责承担家庭服务业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家庭服务业企业的服务质量,指导协调合同文本规范和服务矛盾纠纷处理工作。
  6.市总工会、市妇联和团市委:根据自身特点,发挥联系群众桥梁纽带的优势,在人员培训、职业推荐、权益保护等方面做好相关作。
  此外,充分发挥家庭服务行业协会的作用,协会受政府委托,承担行业统计、标准拟订、培训等有关工作,开展行业自律、信息交流等工作。
  四、工作规则
  (一)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工作。主要汇报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各市(地)、各系统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工作安排的建议,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每年召开一至二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是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研究其它重要工作事项,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
  (三)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及各成员单位提出的专项工作,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
  (四)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
  (五)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各成员单位要将本单位有关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事项、典型经验、突出问题及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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