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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局关于指导服务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和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工商局关于指导服务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和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进我省商标品牌战略实施,进一步指导服务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和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结合工商系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认识,积极有为,充分发挥工商机关在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和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一)商标战略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局要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肩负的历史使命和重要责任,深化对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和注册地理标志商标重要意义的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产品从“中国制造”、“吉林制造”向“中国创造”、“吉林创造”转变的目标。

  (二)商标工作是最能直接体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之一。各级局要按照“高站位、重创新、务实效”的要求,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扎实的工作作风,优良的服务水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我省商标战略的实施。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切实发挥驰名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三)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实施商标战略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支持企业建立商标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做好商标的注册、运用、宣传、提升和保护工作,积极打造驰名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

  (四)要突出把我省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大局中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规模较大,主业突出,经济效益好,市场潜力大,能够拉动地方经济增长点的大企业、大集团列入重点培育认定对象,支持和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要重点在汽车、电子、生物制药、轨道客车等行业的企业商标中培育推荐驰名著名商标。

  (五)要从我省实际出发,围绕现代农业、生态农业、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需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村各类经济组织积极申请注册和使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充分发挥原料资源和产品市场优势,重点在农产品加工、种植养殖、生态食品开发等产业培育和发展一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及地理标志商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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