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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局关于推进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工商局关于推进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

  为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立足工商职能,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推动区域特色品牌形成和推广,将农业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关于推进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理解推进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要深刻理解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的内涵。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是依托自然资源、生产条件和产业发展,在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的基础上,通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有效增强市场主体竞争力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战略举措。推进我省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工作,对我省特色农产品品牌规范化、标准化、市场化,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推进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是改变当前我省农产品品牌发展现状,提高农产品竞争优势,实现吉林农业整体效益提升的客观需要。我省是农业大省,也是资源大省。但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科学规划,特色农产品开发培育还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涉农商标、地理标志注册量不多,市场竞争力不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工商部门要立足职能,认真落实我省商标品牌战略,用品牌引领和促进特色效益农业,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用农业经济发展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明确目标任务,抓住推进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的重点

  (三)明确发展目标。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初步构建吉林特色农产品产业体系,形成一批具有吉林特色的、知名度高的产品品牌和专业示范村(乡镇);形成区域特色明显,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支柱作用的产业带(区),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产业化开发的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提高特色农业的产业化水平,努力实现特色农产品产量、规模及市场份额不断提升。

  (四)以玉米、大豆、大米、人参、鹿茸、食用菌、中药材、林蛙、烟叶、蓖麻、花生、燕麦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种为重点,大力培育和发展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

  (五)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为重点,培育和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建立与农户利益紧密关联的产业化经营机制,树立品牌意识,发展订单农业,强化产业化带动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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