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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鹤政办发〔2010〕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鹤岗市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鹤岗市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防和减少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一、鹤岗市地质灾害概况鹤岗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北以嘉荫河与嘉荫县相邻,东北部与俄罗斯隔江相望,东南以松花江为界与佳木斯及所辖市(县)相邻。境内水系发育:有小鹤立河、梧桐河、细鳞河、阿陵达河等主要河流流经境内;黑龙江、嘉荫河、松花江作为界河流经市郊两县。鹤岗市地处佳木斯地台鹤岗隆起,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西北部为低山丘陵区为小兴安岭余脉,主要由华力西期、燕山期酸性侵入岩和远古代、中生代沉积岩系组成,风化带厚度15-30m,岩体相对稳定,东南部为第三、第四系沉积岩系组成,在地貌形态上表现为平缓的准平原。由于我市所处地理位置、构造发育程度、发育岩系特点等决定了我市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近年来未发生大的自然地质灾害,在历史上也没有滑坡、泥石流等大型地质灾害发生的记载。我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表现在因采矿活动造成的地面塌陷、地裂缝;露天开采矿造成的岩体不稳定、岩体滑动和采矿固体废料堆积不稳定,其中以地面塌陷为主要表现形式,且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采空区面积大。目前全年采空区面积75.69平方公里,占煤田开发范围的 46.5%,而且以每年130cm速度下沉;二是塌陷程度严重。由于鹤岗煤田煤层厚,采矿后一经塌陷往往深不见底;三是危害大,且有漫延趋势。多年来造成房屋倒塌和人身伤亡事故屡有发生,并且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在汛期次生灾害的可能性尤为增加,更应引起足够重视,因此我市汛期地质灾害重点应放在地面塌陷重点地区不稳定岩体移动及采矿固体废料堆积不稳定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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