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主办方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扣1 分;制度不健全或者未上墙,扣1分;未履行入场资格审查责任、未建立场内经营者台账,扣1分;未对场内出售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监测,扣0.5分;对相关食品安全问题处置不得当、报告不及时,扣0.5分。对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处置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本项不得分(减14分)。
2、经营者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扣 1分;查验记录不及时、内容不规范,扣0.5分;记录保管不规范,扣0.5分。
3、经营者销售食品包装、标识不符合有关规定,扣1分;含有虚假、夸大宣传的内容,扣1分。
4、经营者未按规定贮存散装食品,扣1分;未按规定销售散装食品,扣1分。
5、生鲜、熟食等经营者无防尘、防蝇、保鲜、洗涤、消毒和存放设备、设施,扣1分;销售人员服装、卫生及食品销售操作流程不符合相关规定,扣1分。
6、经营者无健康证,扣1分;安排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经营,扣0.5分;未亮证经营,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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