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重点建设项目联审联批机制的意见
(鹤政〔2009〕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两个构建”、实现“两保”目标,更好地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确保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按时开工,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省政府要求,现就我市建立重点建设项目联审联批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联审联批范围和事项
联审联批主要范围为:市重点项目、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列入省“8511”投资促进计划项目和省重大工业结构调整项目(以下简称四类项目)。联审联批事项要达到项目开工所需的基本手续,需上级部门审批或办理的事项应做好初审及上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备案项目的审查意见;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项目先行用地审批或用地审批;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意见书;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审批;项目施工许可审批等。
二、建立联审联批机制
根据省政府要求,为做好与省联席会议的衔接,市、县区分别建立联审联批机制,即联席会议制度。两级联席会议要定期召开,原则上每月召开3次,县区联席会议一般每月1日、10日、20日召开,市联席会议一般每月5日、15日、25日召开。
市联席会议由市大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召集,负责听取四类项目开工情况和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保、规划、建设、人防等部门项目审批办理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步确需要审批的项目,研究协调解决项目审批中的重大问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筛选汇总每月拟开工项目名单,安排市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根据拟开工项目安排,汇总各项目单位提出的需市级及以上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交市有关部门限期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项目单位尽快完善审批条件后再次提交;汇总项目审批中的重大问题,报市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交市有关部门和县区办理;对项目审批进度实行专人督办;通报项目审批办理及项目开工情况。
县区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职责参照市里执行。同时,负责及时上报本级项目审批进展情况和需要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
三、联审联批程序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