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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定汪忠义等13位同志劳动仲裁员资格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定汪忠义等13位同志劳动仲裁员资格的通知
(豫人社仲裁[2010]7号)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由你局推荐,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认定汪忠义等13位同志劳动仲裁员资格,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员资格证书》。本证书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具体名单如下:

  姓名          工作单位

  汪忠义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陈 昭    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书敏    渑池县城关镇劳动保障所

  吕 炯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文彬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史永军    义马市社会事业中心

  张珂宁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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