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和全面完成责任目标单位的决定
(鹤政〔201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压力和挑战,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更好地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淇县、山城区、淇滨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审计局、环保局、安监局、统计局、粮食局、气象局、旅游局、企业服务局、房管局、人防办、招商办、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鹤壁供电公司、中行鹤壁分行为2009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
浚县、鹤山区人民政府,市民族宗教局、畜牧局、司法局、劳动保障局、水利局、人口计生委、广电局、体育局、规划局、农机局、新闻出版局、供销社、行政服务中心、史志办、水库建管局、市场发展中心、档案局、信访局、残联、外侨办、盐业局、淇河保护开发办、农科所、物资集团、无线电管理处、国营浚县农场、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邮政局、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集聚区管委、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农发行鹤壁分行、工行鹤壁分行、农行鹤壁分行、建行鹤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鹤壁分行、市农信办、市商业银行为2009年度全面完成责任目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