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走进农村
围绕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个重点,着重宣传以下政策:
(一)《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09〕1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统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68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豫政〔2009〕9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09〕491号)。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豫劳社养老〔2009〕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0〕1号)。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1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8号)、《
关于进一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中办发〔2007〕2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支持工会开展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共同做好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40号)、《
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劳社〔2008〕1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通知》(豫人社〔2009〕30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0〕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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