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0年滨水城市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函
(黑建函[2010]43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各地级及以上城市人民政府,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
滨水城市规划建设工作自去年启动以来,各地高度重视,积极谋划,迅速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2010年,滨水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继续被列为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各地要在去年起步工作的基础上,全力推进滨水城市规划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切实做好本项工作,请各地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安排好滨水城市规划建设各项工作。
一、制定2010年工作计划
各地要根据《省滨水城市规划建设实施方案》和本地实施方案,尽快制定2010年滨水城市规划建设的推进计划,科学安排各层次滨水规划的编制和滨水项目实施的推进方案,做好投资预算,明确推进目标,确定融资渠道,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今年的城市滨水区建设项目有序实施。
二、确定2010年滨水建设项目
为切实推进今年滨水城市规划项目建设,为省政府开展年内专项检查和年终考核提供依据,请各地根据《全省滨水城市规划建设实施方案》认真研究2010年拟实施(含启动、在建、完成)的滨水建设项目,明确项目类型、建设规模、计划投资、建设时间以及年内成果等内容。详细填写“2010年重点滨水建设项目统计表”(详见附表),并于3月26日前报我厅,我厅汇总后向省委、省政府汇报。
三、着手准备
2010年重点滨水项目汇报审查
“2010年滨水城市规划建设重点项目汇报审查会”拟于4月中上旬在哈尔滨市召开,届时省政府主管领导将参会,同时邀请各地主管领导和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出席。会议将对各地2010年重点滨水规划建设项目详细规划方案进行审查,请各地认真研究筛选(各一项),并于3月26日前将拟审查项目名单报我厅,同时做好汇报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张宁
联系电话:0451-53630447,53678304(传真)
地 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08号,邮编:150001)
此函。
附表:2010年重点滨水建设项目统计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