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公安部门:负责防汛抗旱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维护防汛抗旱秩序,严厉打击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盗窃防汛抗旱物资的不法行为,保证防汛抗旱设施正常运用。制定紧急情况下的交通道路管制方案,必要时实行抢险交通道路管制,保障防汛抢险道路畅通。
10.新闻宣传单位:制定宣传报道和洪水预警方案,负责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紧急时期滩区、滞洪区、倒灌区群众迁安的警报工作。正确把握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汛情、旱情,及时向社会发布防汛抗旱信息。
11.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负责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急、重、险、难”的防汛抗旱任务。
12.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防指指令,做好防汛抗洪工作,共保防洪安全。
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保障方案,落实保障措施,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四、防汛抗旱工作要求
2010年我市黄河防汛抗旱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控、依法防汛原则,统一思想,把握大局,求真务实,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早安排、早部署、争主动,扎实做好各项防汛抗旱工作。
(一)全面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各地要切实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防汛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行政首长负责制贯穿到黄河防汛工作的全过程,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针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化较大的情况,要尽快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保证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正常运转。新任领导要及早上岗到位,进入防汛角色,主动到防汛部门了解情况,尽快熟悉防汛工作,正确进行防汛决策指挥,切实担当起防汛工作的重任。汛前,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在媒体上公布防汛责任人名单和责任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提高防汛工作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认真做好防洪预案和工程抢险方案的修订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黄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结合当前河道冲淤情况,充分考虑小浪底水库拦沙后期运用等因素,修订、完善各类防洪预案和工程抢护方案;要针对不同级别的洪水和不同的险情分别制定防洪预案和工程抢护方案。沿黄各地要针对滩区新增众多流动人口的新情况,认真排查,制定滩区流动人口迁安救护预案,落实迁安措施。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防汛责任分工,分别制定通信保障、交通管制、电力供应、灾民安置、卫生防疫和物资保障等预(方)案,并落实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