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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五七家属工等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明确责任,合力推进。五七家属工等群体参加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试点地方政府对这项工作负主要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全力推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以及参保人员资格的认定。工商部门负责对五七家属工等群体所在企业资格出具证明,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搞好五七家属工等群体身份的确认。农业部门负责对农垦顶岗工身份的审核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并加强对试点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核实企业及个人参保情况,按规定征缴养老保险费,发放基本养老金。公安、信访部门负责做好信访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企业落实试点政策,筹措配套资金,并做好所辖企业五七家属工等群体的稳定工作。

  (三)强化宣传,舆论先行。各试点相关部门和试点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要站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吉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宣传单、讲座等多种媒体和形式,广泛宣传解读试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要深入企业,接触五七家属工等群体,了解他们对试点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使他们能积极配合做好试点工作。

  (四)疏导矛盾,维护稳定。各试点地方、各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意掌握试点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及时认真研究解决措施和方法。对试点政策问题要归纳梳理并提出建议,按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规范答复;对本地前后政策不衔接引发的矛盾,要前后兼顾,统筹考虑,妥善决策。对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可多方采取助保措施,减缓缴费压力,促其参保。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按政策审核参保续保人员的资格,以防相邻群体的攀比,造成局面的失控。各地都要设立并公开举报监督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开展试点工作的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是维护社会稳定第一责任人,各有关方面要增强维护稳定的责任意识,加强不稳定因素排查,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要制定应急预案,努力将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对违反工作纪律,随意执行政策,造成社会不稳定的,要严肃追究领导及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附件:1.吉林省五七家属工等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身份认定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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