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大招商分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10]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大招商分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进一步推动大招商活动深入开展,完善我市招商引资推进机制,调动各单位招商引资积极性,经市政府同意,2010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招商分级竞赛活动。根据各单位经济条件以及2009年招商引资目标完成情况,将全市列入目标考核的各县(市)、区和园区分成三组。本次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已制定,目的是鼓励各单位外出招商、拜访客商、对接项目,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尽快落地,资金尽快到位,项目尽快开工,确保大招商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新乡市大招商分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大招商活动深入开展,完善我市招商引资推进机制,调动各单位招商引资积极性,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招商分级竞赛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竞赛分组
根据各县(市、区)、园区基础设施、交通、资源、产业、人口、经济发展等各方面的差别以及2009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将各县(市、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乡工业园区、平原新区分成三组,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A组:新乡县、长垣县、延津县、红旗区、新乡工业园区
B组:卫辉市、辉县市、牧野区、卫滨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C组:获嘉县、原阳县、封丘县、凤泉区、平原新区
二、活动办法
竞赛活动采取季度督查、年终评比的办法,对竞赛活动对象进行评价,基本分值为100分,实行量化计分,上不封顶。
(一)评比指标
1.全年主要领导外出招商情况,基本分值为5分;2.全年主要领导接待来访客商情况,基本分值为5分;3.全年新签约项目总数以及投资总额,基本分值为15分;4.全年新开工项目总数以及投资总额,基本分值为25分;5.全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及合同利用外资完成情况,基本分值为10分;
6.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完成情况,基本分值为20分;
7.全年实际利用市外资金完成情况,基本分值为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