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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建设系统创建“三优”文明城市活动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建设系统创建“三优”文明城市活动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建城[2010]25号)


各市(地)、县(市)建设系统相关局:
  创建“三优”文明城市活动,是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是“十大工程”之一,为了更扎实有效的开展创建工作,按照《黑龙江省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实施方案》的部署,今年全省建设系统要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努力开展好专项行动,全省建设系统创建“三优”文明城市的工作要点如下:
  一、开展垃圾整治专项行动
  集中整治行动。各城市人民政府要组织环卫、爱卫、城管等多部门和社区、街道等基层组织在“五一”前集中30天左右时间进行春季清除垃圾“春风会战”行动,全面清除城区内和围城的垃圾污物,特别要着重清除铁路沿线、车站、背街背巷、出城口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的垃圾污物;抓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环境卫生,对铁路沿线、车站、背街背巷、出城口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看管到位;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的全面做好保洁工作;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三供两治”工程建设的意见》(黑政发[2008]126号)文件要求,今年全省拟投资63.19亿元,开工建设79座污水处理厂,投资25.77亿元,开工建设70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有关市、县政府要依据工程规划和计划,认真做好开工准备、工程建设、工程验收及管理运行各环节工作。做到按计划、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二、开展城镇面貌提档升级专项行动
  推进城市街路整体改造。实施路面改造升级、建筑立面改造提档、屋顶平改坡美化、牌匾广告规范美观、灯饰亮化景观化、两侧绿化达标升级等整体改造、整体推进工程。特大城市改造5-8条街路,大、中城市改造2-3条街路。按照这一要求,城市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尽快作出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并适时组织施工。
  三、开展城镇园林绿化建设专项行动
  持续开展城镇绿化三年大会战,加快园林城市创建步伐。全省城市建成区新增绿地9600公顷,新建58座大型公园,新建小区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绿化面积达到40%;积极开展春秋两季城市绿化植树活动和单位庭院、小区绿化活动,引导和推动全社会广泛开展创建“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居住区”活动。各城市政府按照上报的绿化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制定落实计划、落实责任主体、绿化用地、资金和苗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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