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10-201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效能监察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10]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2010-201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效能监察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日
新乡市2010-201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效能监察方案
为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能,圆满完成2010-2012年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效能监察,特制定本效能监察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对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使我市辖区内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率、免疫标识佩戴率、免疫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应急储备资金、疫苗配套资金、疫情监测经费到位率达到100%,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确保2010-2012年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二、效能监察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及其行政正职和主管副职;市畜牧局、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及其行政正职、分管副职;动物防疫工作所涉及单位负有专项职能的科级以上干部。
三、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
(一)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二)组织实施和协作配合情况。(三)完成任务情况。即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率、免疫标识佩带率、免疫档案建档率、应急储备资金到位率、疫苗配套资金到位率、疫情监测经费到位率是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是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任务是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等。
四、组织机构
成立效能监察组。组长由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闫跃平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傅江山、市畜牧局局长郭其祯、市财政局副局长张新民、市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主任元小林担任,成员有市畜牧局副局长曲当良、市委组织部县区干部科科长李国庆、市畜牧局防检科科长李一伟、市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副主任朱莉萍。
五、检查验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