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系统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建法[2010]5号)
各市(地)建设系统归口单位、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部署要求,我省建设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加强法制工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是“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年,为总结宣传建设系统普法工作经验,加强对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指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本系统贯彻实施“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将《黑龙江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发送你处,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此通知。
附件:
1、黑龙江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2、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二O一O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黑龙江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根据住建部《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黑依治办[2010]6号《关于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特制定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检查验收本系统和各部门“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建设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实施,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情况;与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以及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参照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