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黑财建[2010]61号)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
为贯彻实施《
可再生能源法》,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战略部署,推进太阳能光电技术在城乡建筑领域的应用,按照
财政部《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29号),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财建[2009]128号)、《
关于印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财办建[2009]34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建[2010]29号)等四个文件(附后)的要求,请认真研究并组织2010年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项目申报。位按照属地化的原则,项目申报单位须将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报送所在地财政、建设部门初审后,填写太阳能光电建筑财政补助资金汇总表,于2010年5月10日前分别上报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将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并上报国家。据了解,我省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项目主要有太阳能并网发电、太阳能供热(不包括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路灯照明等,请各地参照以上三类项目审核报送。
联系人:省财政厅经建处王健,联系电话:0451-53653098;E-mail:scztwj@163.com ; 财政局域网发送至电子信箱jjcwj@hl.mof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处王力,联系电话:0451-53671446,E-mail:wlkjc@sina.com。
附件:
1.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略)
2、关于印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掼的通知(财办建[2009]34号)(略)
3、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财建[2009]128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