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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政工程协会关于2010年度“全省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市政工程协会关于2010年度“全省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黑市政秘[2010]第07号)


各地市(县)建设局、城管局及归口局,各会员单位及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全省市政行业发展,提高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受省建设厅委托,省市政工程协会决定2010年在全省继续开展“金杯示范工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料应按“全省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逐一加盖单位公章。评选办法和申报资料表格可登陆:www.hljjs.gov.cn/shizheng/index.htm下载。
  二、录制反映工程全貌及工程质量的影像资料DVD光盘,要符合暴风影音模式播放条件。
  三、2010年“全省市政金杯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7月15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推荐、申报工作,及时将申报资料报我会秘书处。
  联 系 人:王佐洁 张春兰 传真电话:0451-84641548 89706320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22号
  邮政编码:150010
  邮  箱:hljsszgcxh2008@126.com

  附件:1、全省“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办法
  2、复查工作实施细则(略)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全省“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精神,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树立行业先进,鼓励创优积极性,全面提高全省市政工程质量水平,结合全省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省“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是全省市政行业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奖项。获奖工程应是安全可靠、设计合理、技术领先、管理科学、质量优质的市政工程。
  第三条 全省“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省市政工程协会每年评选一次。并从荣获全省“市政金杯示范工程”中择优推荐参加行业最高荣誉奖项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的评选和表彰。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四条 (一)在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城市道路、桥梁、供排水、轨道交通、管道、垃圾处理、堤坝、广场、路灯等工程项目。具体要求:群体工程建设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含1000万元),单体工程或标段工程合同价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路灯工程可在300万元(含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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