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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对哈尔滨市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工作第二轮督查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对哈尔滨市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工作第二轮督查的通知
(黑建城[2010]62号)


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管局、执法局:
  为了认真贯彻省委主要领导在市县调研期间关于治理城市“脏、乱、差”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哈尔滨市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哈市所辖八个区进行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实施效果
  2、城市绿化超高土治理效果(包括撤土和覆盖)情况
  3、建筑工地管理(包括路改工程、绿化工程、拆迁工程)和建筑残土治理效果。
  检查部位:主次干道、巷道、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临街庭院以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地块等。
  检查重点:绿化超高土治理、建筑工地管理和残土运输,特别要严查路改工程、绿化工程、拆迁工程。
  二、检查方式
  1、采取地毯式督查方式,直接检查实施效果,边检查、边记录、边录像、边照相、边指导、边整改的方式。
  2、检查结果与区委区政府交换书面意见。
  三、检查时间范围
  每组检查3天,时间初步安排7月中旬,具体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范围:南岗、道里、道外、香坊、平房、松北、阿城、呼兰
  四、有关要求
  1、哈尔滨市、区领导要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迎检准备;
  2、各检查组组长要带相机,对检查中遇到的典型画面要进行拍照,督查中涉及那个部门的问题,能解决的就地解决,不能解决的提出解决办法,限时整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执法局做出处罚;
  3、检查数量原则上房建工地、路改工地、绿化工地、拆迁工地每类至少要检查2项以上,剩余时间全部用于检查街路裸土和绿化超高土。
  4、督查结束时,要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报告中含督查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意见,并向市、区交换检查意见。
  5、各督察组检查后,要把各区《城市裸土地面硬化方案》连同汇报材料、检查表一并报三优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
  五、督查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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