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七)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对近期发生的侵害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逐一落实责任,强化侦破措施,坚决予以侦破。对发生的现行案件,要立足发一破一,组织精干警力,快侦快破;对影响恶劣、师生反映强烈的恶性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对破获的案件,要依法从严惩处,并选择典型案件予以曝光,以震慑犯罪,消除影响。
此项工作由各级公安部门组织实施。
(八)切实抓好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各地要积极筹措经费,确保提前或按时完成学校安全工程建设。属D级危房的要坚决拆除,决不能在危房中从事教学及其他活动。
此项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各级财政、教育等部门组织实施。
(九)进一步加强校园内部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和饮水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对传染性疾病的预防,认真落实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流行疾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加强公共场所日常管理,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此项工作由各级教育、卫生部门组织实施。
(十)强化安全教育。切实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防范能力。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录像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流行性传染病、食物中毒、人身侵害、火灾、拥挤踩踏、交通事故、溺水、网络安全、教学实习等方面的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面向全体师生经常开展紧急疏散、逃生自救等演练,提高广大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春夏季节是中小学生溺水、交通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各地要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游泳安全教育,加强对各类集体活动的监管和组织,严防此类事故的发生。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此项工作由各级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组织实施。
三、措施要求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学校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深入抓。建立和完善统一指挥、运转协调、科学有效的领导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