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要针对新时期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开展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2010年,全市第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完成消防安全等级评估工作。
四、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一)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组建消防安全巡防队伍,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二)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志愿消防队接警后能迅速出动,控制火势蔓延。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三)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要加大培训力度,构建面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的三级培训网络,重点培训“四个能力”建设的组织者、协调者、指导者和社会单位自身建设的行家里手。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按照“分类别、分层次,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先选取不同类别的单位进行重点培育,总结推广示范建设经验。要制定“四个能力建设”考核验收细则,由公安、消防、安监、工商、文化等职能部门联合督导验收,确保建设质量。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