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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首次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单位固定资产信息库,可以采用原系统数据转换的方式进行,但在数据转换过程中,部分数据项内容需要增补或修改,以符合建库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AIFA-MIS)数据转换系统,我委将统一开发和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各单位应在2010年9月20日前完成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固定资产信息库的建库工作,并将纸质报表报送我委。

  附件1:《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职能部门和操作人员联系表

  2: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六日

  附件1: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职能部门和操作人员联系表

  单位名称(章):                职能部门:

 

姓名

职务

电话

传真

手机

E-mail地址

职能部门负责人

      

系统管理员1

      

系统管理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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