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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受试者退出试验条件等的说明,则需根据具体品种和适应症的具体情况加以描述。
  4.5 对照方法及其依据
  应描述对照的类型和对照的方法,并说明合理性。
  对照药物包括阳性对照药和安慰剂。在说明阳性对照药的选择依据时,应注意说明受试药物与对照药在功能和适应症方面的可比性。
  4.6 治疗过程
  应描述受试药物和对照药物的名称、来源、规格、批号、包装和标签。提供阳性对照药的说明书。
  具体说明用药方法(即给药途经、剂量、给药次数和用药持续时间、间隔时间),应说明确定使用剂量的依据。描述对试验期间合并用药、伴随治疗所作出的规定。
  4.7 疗效评价指标与方法
  应明确主要疗效指标和次要疗效指标。对于主要指标,应注意说明选择的依据,应如实反映主要指标确定的时间。应描述需进行的实验室检查项目、时间表(测定日,测定时间,时间窗及其与用药、用餐的关系)及测定方法。描述为使实验室检查和其他临床检测标准化或使其结果具有可比性所采用的技术措施。
  如果采用替代指标(不能直接反映临床受益的实验室检查、体格检查或体征)作为研究终点,应作出特殊说明。中药研究应注意描述中医证的疗效的评价方法和标准。
  陈述随访方案,包括随访目的、随访对象、随访指标、治疗规定、随访周期、观测访视时点等。
  4.8 安全性评价指标与方法
  应明确用以评价安全性的指标,包括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项目及其时间表(测定日,测定时间,时间窗及其与用药、用餐的关系)、测定方法、评价标准。
  明确预期的不良反应;描述临床试验对不良反应观察、记录、处理、报告的规定。说明对试验用药与不良事件因果关系、不良事件严重程度的判定方法和标准。
  4.9 质量控制与保证
  临床试验必须有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实施GCP的各项规定是实现质量控制的基本保证,应就质量控制体系和方法作出简要描述。在不同的试验中,易发生偏倚、误差的环节与因素可能各不相同,应重点陈述针对上述环节与因素所采取的质控措施。
  4.10 数据管理
  临床试验报告必须明确说明为保证数据质量所采取的措施,或者是数据的质量控制系统,包括采集、核查、录入、盲态审核、数据锁定过程和具体措施。
  4.11 统计学分析
  描述统计分析计划和获得最终结果的统计方法。
  应明确列出统计分析集(按意向性治疗原则确定的全分析集、符合方案集、安全性数据集)的定义,主要指标和次要指标的统计分析方法(公认的方法和软件)、疗效及安全性评价方法等。
  重点阐述如何分析、比较和统计检验以及离群值和缺失值的处理,包括描述性分析、参数估计(点估计、区间估计)、假设检验以及协变量分析(包括多中心研究时中心间效应的处理)。应当说明要检验的假设和待估计的处理效应、统计分析方法以及所涉及的统计模型。处理效应的估计应同时给出可信区间,并说明计算方法。假设检验应明确说明所采用的是单侧检验还是双侧检验,如果采用单侧检验,应说明理由。
  对研究中任何统计方案的修订须进行说明。
  5. 试验结果
  5.1 受试人群分析
  使用图表表述所有进入试验的受试者的总人数,提供进入试验不同组别的受试者人数、进入和完成试验每一阶段的受试者人数、剔除或脱落的受试者人数。
  分析人口统计学和其他基线特征的均衡性。以主要人口学指标和基线特征数据进行可比性分析,一般包括全数据集的分析和符合方案数据集的分析,或以依从性、合并症、基线特征等分类的数据集的分析。分析时的主要指标包括年龄、性别和种族等人口学指标和目标疾病、入选指标、证的指标、病程、严重度、临床特征症状及实验室检查、重要预后指标、合并疾病、既往病史、其他的试验影响因素如体重、吸烟、饮酒、特殊饮食和月经状况等。
  分析依从性。应说明依从性分析的方法和结果,说明依从性状况对试验结局的影响。
  分析和说明合并用药、伴随治疗情况。
  分析受试者被剔除或脱落的原因(可采用列表方式表述)。
  5.2 疗效评价
  5.2.1 疗效分析
  建议采用全数据集和符合方案数据集分别进行疗效分析。对使用过受试药物但未归入有效性分析数据集的受试者情况应加以详细说明。
  应对所有重要的疗效指标(分主要和次要疗效指标、证的指标等)进行治疗前后的组内比较,以及试验组与对照组之间的比较。基于连续变量(如平均血压或抑郁评分)和分类变量(如感染的治愈)的分析是同样可行的,如果这两种分析均已计划且均可使用,则两者均应描述。
  中药应进行证的疗效分析。
  在疗效确定试验中,一般应取得试验方案中所计划的所有分析的结果,并且包含全部有治疗后数据的患者的分析结果。这些分析应显示不同治疗组间差异的大小及相关的可信区间和假设检验的结果,并作出统计分析结论和专业结论的分析。
  应分析合并用药、伴随治疗对试验结局的影响。
  应注意随访结果分析。
  多中心研究的各中心应提供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各中心小结表。该中心小结表由该中心的主要研究者负责,须有该单位的盖章及填写人的签名。内容应包括该中心受试者的入选情况、试验过程管理情况、发生的严重和重要不良事件的情况及处理、各中心主要研究者对所参加的临床试验的真实性的承诺等。
  临床试验报告需要进行中心效应分析。
  5.2.2 有效性小结
  应根据主要和次要指标、预定的和可供选择的统计学方法以及探索性分析的结果,对有关疗效的重要结论作出简明扼要的说明。
  5.3 安全性分析
  在试验中任何使用至少一次受试药品的受试者均作为受试药品安全性分析的对象,列入安全性分析集。安全性分析包括三个层次:首先,应说明受试者用药的程度(试验药物的剂量、用药持续时间、受试者人数)。其次,应描述较为常见的不良事件和实验室指标改变,对其进行合理地分类及组间比较,以合适的统计分析比较各组间的差异,分析影响不良反应/事件发生频率的可能因素(如时间依赖性、剂量或浓度、人口学特征等)。最后,应描述严重的不良事件和其他重要的不良事件。应注意描述因不良事件(不论其是否被否定与药物有关)而提前退出研究的受试者或死亡患者的情况。
  5.3.1 用药程度
  用药时间以药物使用时间的平均数或中位数来表示,可以采用某特定时程有多少受试者数来表示,同时应按年龄、性别、疾病等列出各亚组的数目。
  用药剂量以中位数或平均数来表示,可以表示成每日平均剂量下有多少受试者数。可以将用药剂量和用药时间结合起来表示,如用药至少一个月,某剂量组的受试者有多少,同时应按年龄、性别、疾病等列出各亚组的数目。
  5.3.2 不良事件分析
  应对试验过程中所出现的不良事件作总体上的简要描述。对受试药品和对照药的所有不良事件均应进行分析,并以图表方式直观表示,所列图表应显示不良事件的发生频度、严重程度和各系统情况以及与用药的因果关系。
  分析时比较受试组和对照组的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最好结合事件的严重度及因果判断分类进行,需要时,尚应分析其与给药剂量、给药时间、基线特征及人口学特征的相关性。
  严重不良事件和主要研究者认为需要报告的重要不良事件应单列开进行总结和分析。应提供每个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和重要不良事件的受试者的病例报告,内容包括病例编号、人口学特征、发生的不良事件情况(发生时间、持续时间、严重度、处理措施、结局)和因果关系判断等。
  合并用药情况下,判断受试药品的安全性需要陈述所作结论的合理性。
  因不良事件中止试验,应提供相应报告。
  5.3.3 与安全性有关的实验室检查
  根据专业判断,在排除无意义的与安全性无关的异常外,对有意义的实验室检查异常应加以分析说明,提供相应的异常项目一览表、受试组和对照组分析统计表,对其改变的临床意义及与受试药品的关系进行讨论。
  临床实验室安全性检查结果包括每项实验室检查治疗前后发生异常改变频数表(包括治疗前正常治疗后变为异常以及治疗前异常治疗后异常加重两种情况),个例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改变治疗前后测定值列表以及随访检测、处理和转归情况。
  5.3.4 安全性小结
  对受试药品的总体安全性进行小结,分析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反应类型。特别注意以下内容:导致给药剂量改变或需给予治疗的不良事件;程度严重的不良事件;导致出组的不良事件;导致死亡的不良事件。分析受试药品的可能的高风险人群。阐述安全性问题对受试药品临床广泛应用的可能影响。
  6.讨论
  在对试验方法、试验质量控制、统计分析方法进行评价的基础上,综合试验结果的统计学意义和临床意义。对受试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结果以及风险和受益之间的关系作出讨论和评价。其内容既不应该是结果的简单重复,也不应该引入新的结果。讨论和结论应清楚地阐明新的或非预期的发现,评论其意义,并讨论所有潜在的问题,例如有关检测之间的不一致性、受试药物临床使用应当注意的问题、受试药物疗效分析中可能存在的局限性等。结果的临床相关性和重要性也应根据已有的其它资料加以讨论。还应明确说明个别受试者或风险患者群的受益或特殊预防措施,及其对进行更深一步研究的指导意义。围绕药品的治疗特点,提出可能的结论、开发价值,讨论试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试验结果的影响。中药研究可探讨中医药理论对临床疗效和安全用药的指导作用,提倡进行证的疗效和疾病疗效的相关性分析。
  7.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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