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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财务科

  组织拟订有关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编制和实施经费收支预决算;承担财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财政拨付资金安排使用和监督管理,国家和省规定的国土资源专项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九)执法监察支队

  负责土地、矿产资源、测绘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查处违反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办理土地、矿产、测绘信访案件;负责国土资源听证和司法协助工作;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土地、矿产、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审核局内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组织办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统筹协调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土地、矿产、测绘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下设一大队、二大队(副科级)。一大队负责蓬江区、江海区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二大队负责新会区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查处辖区内的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处违反土地、矿产、测绘管理法律法规行为;承办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土地、矿产、测绘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四、派出机构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蓬江分局、江海分局(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新会分局为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均为正科级)。

  新会分局内设办公室、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股、土地利用管理股、地籍与测绘管理股、地质矿产管理股。市辖区国土资源管理所(正股级)为分局的分支机构。

  蓬江、江海、新会分局主要职责:依法做好辖区内的耕地保护;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征地手续;依法对农村村民使用宅基地进行审批;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进行登记发证;协助区政府调处辖区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做好辖区内的土地变更调查;协助办理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承办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辖区国土资源管理所主要职责:负责受理辖区内农村居民住宅用地的申报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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