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推进两项建设。
1.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全市经济和信息化、科技系统集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同时,由各市、区组织实施,重点对全市镇(街道)国土、税务、计生站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查找并解决基层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基层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定期举办民生热线节目,组织有关部门、行业领导上线,务求更加贴近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不断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进一步健全考核通报、网上投诉办理、新闻媒体联动机制,不断创新办线形式,提高办线水平。
2.各市、区及市有关部门要以“提高执行力和服务满意度”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为重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部门和行业。市直机关单位要在作风建设上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对本系统行风建设的检查指导,每年要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区及市有关部门要围绕我市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狠抓工作落实的决策部署,将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纠风专项治理责任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健全纠风工作机构、充实人员,确保各项任务有专人抓、专人管。各派驻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抓好所派驻部门的纠风工作。
(二)切实提高执行力。
各级纠风机构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特别是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坚持纠风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制订落实工作任务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专项纠治行动。各级政府纠风部门要在年内牵头组织或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对今年各项目纠风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查。11月前,各市、区纠风办、市各专项治理工作牵头部门要对全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市政府纠风办。市政府纠风办总结全市情况后,向省政府纠风办、市政府专题报告。
(三)切实强化责任追究。
在全市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中,各级纠风机构要善于运用暗访方式,深入查找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的作风问题,掌握第一手材料,提高监督实效。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认真排查处理,适当选择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并建立健全纠风暗访工作长效机制。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按时办结、认真反馈。要进一步提高纠风办案水平,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严肃查处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大案要案,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并通过案件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切实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