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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关于积极应对强降雨天气做好灾害预防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关于积极应对强降雨天气做好灾害预防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各区属旅游企业:

  根据自治区气象局预报,我区自6月21日夜间到27日,将进入多降水时段,气温由明显偏高转偏低,局部地区降水量较大。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国务委员马凯都对我区防灾工作做了重要批示,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召集各厅局领导传达了批示精神并作出重要指示,自治区旅游局迅速召集人员进行安排部署。为落实各级领导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局部地区洪水、冰雹、雷雨大风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旅游接待单位要从以人为本、保障安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高度,重视强降雨对旅游活动的影响,迅速部署,立即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能。

  二、加强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旅游接待单位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强降雨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已发生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的景区要及时做好信息发布、道路疏通和安全警示工作,避免次生灾害发生和游客伤亡。

  三、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游客安全。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迅速通知辖区内旅行社,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暂停团队途经或抵达灾害高发地段的旅游业务,旅游汽车驾驶员、导游员要及时了解团队运行区域的天气变化,带领团队避开危险地域旅游。各旅游接待单位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游客的安全保障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及时救助和疏导组织工作。

  四、加强应急值班,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旅游接待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应急值守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保证通讯联络畅通,要加强与气象、国土、交通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系,及时对外发布出行提示。各旅行社要安排专人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将信息通知到所有在外团队,确保游客生命安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旅游接待单位要做到责任具体落实到人,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要按规定立即上报,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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