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七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旅游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立规范的旅游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促进全区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重点
旅游安全生产的重点是旅游交通运输安全。为了规
范自治区旅游系统的租车行为,打击非法营运,确保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2008年,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旅游局、兵团旅游局、自治区运管局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团队租车合同〉〈旅游用车确认单〉范本的通知》,在经过一年的使用后,受到了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的好评,对保障旅游运输市场安全、秩序、规范、健康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为了确保此合同和确认单贯彻执行到位,促进我区旅游运输市场实现安全、秩序、规范、效益的目标,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旅游局、兵团旅游局、自治区运管局将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旅游运输市场行为,切实保障我区的旅游运输安全生产。
三、执法工作安排
每月安排不少于四次的联合检查。各地、州、市旅游局
须按此方案积极与当地工商、运管部门协调,作出执法检查计划,加大对所辖区主要旅游景区(点)、机场等场所的检查力度并做好记录,于每月月底前分别向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自治区运管局书面上报检查情况。
自治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部署,强化安全措施,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122号)精神,结合自治区2009年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教育培训及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对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的认识,以正面宣传为主,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