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旅游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工作重点、步骤和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深入检查。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地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安全检查、督导力度,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要加强对重点旅游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旅游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人员安全培训,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三)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安全检查工作要坚持全区统一领导,各级旅游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切实抓好所属旅游企业的安全整治工作。
(四)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各地旅游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各地旅游部门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出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务求实效。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地旅游部门要以安全教育为先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旅游安全治理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实单位,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人人讲安全、时时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自治区旅游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在全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维护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