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总体目标
在2008年全区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突出全面覆盖,彻底治理,完善制度三个环节,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为目标,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以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重点,坚决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推动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机构
自治区旅游局成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自治区旅游局党组书记池重庆、局长伊那木·乃斯尔丁为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新民,副局长王玉成、王嵘山,副巡视员丁秀峰、葛家瑄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质量规范管理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治理各项工作的部署、协调和落实。
四、主要内容
(一)各级旅游部门治理行动重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检查所属各类旅游企业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从落实责任、建立机构、资金投入、健全制度、完善考核、人员培训、安全防护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各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所属各类旅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措施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到位;
3.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所属各类旅游企业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是否及时,应急自救装备配备是否充足,应急救援培训是否合格;
4.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所属各类旅游企业是否存在不落实规章制度,工作、生产中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5.检查各景区(点)是否存在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现象。
(二)各类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重点。
1.旅行社是否按要求建立和完善了旅游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人员负责落实安全工作;是否逐级落实了安全管理责任制,制订并实施了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了必要的旅游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标志;是否制订了完善有效的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开展了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建立了安全工作档案;旅行社在安排旅游团队活动时,是否制定周密的行程计划,落实了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在租用车辆时,是否严格落实了《旅游团队租车合同》有关规定;旅行社是否认真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规定;在组织游览过程中,导游人员是否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地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