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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发布《第三届全疆矿山救援职业技能竞赛规则》的通知

  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那些责任?
  答:(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遗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矿山企业必须对哪些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答:矿山企业必须对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1)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面塌陷。
  (2)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3)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井喷。
  (4)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害。
  (5)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
  (6)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
  (7)其他危害。
  5、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权利有哪些?
  答:(1)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4)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6、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义务有哪些?
  答:(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7、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依照什么原则进行?
  答: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处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8、采掘工作面透水预兆有哪些?
  答:(1)巷道壁或煤壁“挂汗”。
  (2)煤层变冷。
  (3)淋水加大,顶板来压,或底板鼓起并有渗水。
  (4)出现压力水流(或称水线)这表明离水源已较近,应密切注视水流情况,如果出水浑浊,说明水源很近;如果出水清净则较远。
  (5)煤层有水挤出,并产生“嘶嘶”声。
  (6)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
  (7)煤壁或巷道壁“挂红”酸度大,水味发涩和有臭鸡蛋味。
  (8)煤发潮发暗。
  9、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有哪些?
  答:(1)有声预兆:①响煤炮。在煤层内发出像机关枪、炮击等声。②突然压力增大。支柱来劲,发出咔咔的响声,或发出劈裂折断的响声,手摸煤壁能感到冲击和震动;有煤岩层的破裂声;有时会听到气体穿过含水裂缝时的“吱吱”声等。
  (2)无声预兆:①压力增大。顶板来压,片帮、掉渣、煤壁向外鼓,煤岩自行剥落。②煤层发生变化。层理紊乱、变软,暗淡无光,煤层粉碎,煤质干燥。
  (3)瓦斯及温度变化。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煤尘增大,气味异常,发闷,打钻时喷煤、喷瓦斯,煤壁发冷,气温下降等。
  10、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对通风机有哪些要求?
  答: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11、矿井空气中氧气浓度降低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答:矿井空气中氧气降低的主要原因有:
  (1)有机物及无机物(坑木、煤、岩石)氧化。
  (2)爆破工作。
  (3)井下火灾及瓦斯、煤尘爆炸。
  (4)矿井中各种气体(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气体)的混入,使氧含量相对地降低。
  (5)人的呼吸。
  (6)煤炭自燃。
  (7)煤岩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有害气体,也使空气中的氧浓度相对降低。
  12、矿井通风系统包括哪些内容?
  答:矿井通风系统包括:通风方式、通风方法、通风网路和通风设施。
  通风方式分为三类:中央式、对角式、混合式。
  通风方法可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2种,根据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方法,可分为抽出式、压入式和混合式3种。
  通风网路是采区或矿井通风系统中风路的连接形式,通常用不按比例的单线条示意图来表示,这叫做通风网路图。分串联、并联和角联三种。
  两条或两条以上风路首尾相连,中间没有分支风路,叫串联网路。
  两条或两条以上风路在同一点分开,又同在另一点汇合,叫并联网路。
  在并联网路分、合点之间贯穿一条或几条对角风路的通风网路,叫角联网路。
  通风设施是引导、隔断和控制风流,保证风流按照需要,定向、定量地流动的设施。
  13、对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有哪些规定和要求?
  答: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风量的40%。
  每季度应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
  14、压入式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地点应符合哪些规定?“三专、两闭锁”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Om。
  “三专、两闭锁”的具体内容:
  “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
  “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15、瓦斯〈甲烷〉的性质、来源、危害各是什么?
  答:性质:无色、无味、无臭、无毒的气体,比重0.554。
  来源:煤岩中。
  危害:在空气中的含量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会燃烧和爆炸;浓度达到40%以上时,能使人窒息。
  16、什么叫瓦斯的爆炸上限、下限和最强爆炸浓度?
  答:瓦斯爆炸的浓度范围称为瓦斯的爆炸界限。瓦斯爆炸的最高浓度16%,称为爆炸上限。瓦斯爆炸的最低浓度5%,称为爆炸下限。当瓦斯浓度达到9.5%时,遇有火源,混合气体中的瓦斯和氧气全部参加氧化反应,爆炸力最强,称为最强爆炸浓度。
  17、防止瓦斯爆炸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1)防止瓦斯积聚。
  (2)防止瓦斯引燃。
  (3)防止瓦斯事故扩大。
  18、井下空气的成分应符合哪些要求?
  答:井下空气成分符合下列要求:

气体名称

一氧化碳

二氧化氮

二氧化硫

硫化氢

化学分子式

CO

N02

S02

H2S

NH3

最高允许浓度(%)

0.0024

0.00025

0.0005

0.00066

0.004


  (1)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2)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表中规定。
  瓦斯、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容许浓度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的百分比计算。
  19、对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的浓度有何规定?
  答: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0、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和局部积聚瓦斯浓度及处理措施有何规定?
  答: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它开关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 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方可通电开动。
  21、采用均压技术防灭火时,《煤矿安全规程》是如何规定的?
  答:采用均压技术防灭火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有完整的区域风压和风阻资料以及完善的检测手段。
  (2)必须有专人定期观测与分析采区和火区的漏风量、漏风方向、空气温度、防火墙内外空气压差等的状况,并记录在专用的防火记录簿内。
  (3)改变矿井通风方式、主要通风机工况以及井下通风系统时,对均压地点的均压状况必须及时进行调整,保证均压状态的稳定。
  (4)应经常检查均压区域内的巷道中风流流动状态,应有防止瓦斯积聚的安全措施。
  22、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时,《煤矿安全规程》是如何规定的?
  答: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的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23、电器设备“三保护”的作用是什么?
  答:过电流保护的作用是当发生短路或过载事故时,能及时切断电路,以防止电器设备及电缆的损坏及防止由此引起的火灾及瓦斯燃烧、爆炸。
  接地保护的作用是防止当电器设备由于绝缘损坏而造成的人身触电事故。
  漏电保护的作用是防止人身触电、设备接地引起的电火花和监视电器网路的绝缘程度,当上述事故即将发生时切断网路供电。
  24、一氧化碳的性质、来源、危害各是什么?
  答:性质:无色、无味、无臭、极毒的气体,比重0.97,微溶于水。浓度达到13%-75%时遇火爆炸,达到30%时,爆炸威力最强。
  来源:(1)煤的氧化、自燃及火灾;〈2〉放炮;〈3〉瓦斯、煤尘爆炸。
  危害:浓度达到0.016%时,数小时后稍微不舒服;0.048%时,1h内轻微中毒;0.128%时,0.5h-1h后严重中毒;0.4%时,很短时间致命中毒;1%时,呼吸3-5口气,迅速死亡。
  25、二氧化碳的性质、来源、危害各是什么?
  答:性质:无色、略带酸臭味、微毒的气体,比重1.52,易溶于水,不助燃,对眼睛和呼吸器官有刺激作用。
  来源:(1)有机物的腐朽;(2)人的呼吸、灯火燃烧;(3)放炮;(4)煤的自燃、火灾及瓦斯、煤尘爆炸;(5)从煤岩中放出。
  危害:浓度达到1%时,呼吸急促;3%时,呼吸量增加一倍;5%时,呼吸困难;10%时,头痛;10%-20%时,短时间失去知觉;20%-25%时,窒息死亡。
  26、二氧化氮的性质、来源、危害各是什么?
  答:性质:褐红色、极毒、易溶于水的气体,比重1.57,对眼睛和呼吸器官有强烈的刺激作用,严重时会引起肺水肿。
  来源:炸药不完全爆炸。
  危害:浓度达到0.006%时,咳嗽、胸部作痛;0.01%时,恶心、呕吐;0.025%时,短时间内死亡。
  27、二氧化硫的性质、来源、危害各是什么?
  答:性质:无色、有硫磺味及酸臭味的气体,比重2.27,易溶于水,对眼睛和呼吸器官有强烈的刺激作用。
  来源:(1)硫化矿物燃烧及爆炸。(2)在含硫矿物中放炮时放出。(3)煤岩中放出。
  危害:浓度达到0.001%时,强烈刺激眼膜;0.05%时,短时间内引起气管发炎、肺水肿使人死亡。

  28、硫化氢的性质、来源、危害各是什么?
  答:性质:无色、微甜、有臭鸡蛋味的气体,比重1.19,易溶于水,毒性极强,浓度达到4.3%-45.7%时遇火能爆炸。
  来源:(1)坑木的腐烂。(2)硫化矿物被水分解。(3)炸药不完全爆炸。(4)含硫的煤自燃及煤尘爆炸。(5)旧巷道水中放出。
  危害:浓度达到0.01%时,呼吸困难,瞳孔放大;0.02%时,头痛、恶心、昏睡;0.05%时,30min后失去知觉;0.1%时,迅速死亡。
  29、小队和个人救护装备应达到什么标准?
  答:小队和个人救护装备应达到“全、亮、准、尖、利、稳”的标准:
  全:小队和个人装备应齐全。
  亮:装备带金属的部分要亮。
  准:仪器经检查达到技术标准。
  尖:带尖的工具要尖锐。
  利:带刃的工具要锋利。
  稳:装把柄的工具要牢靠、稳固。
  30、煤层自然发火有哪些征兆?
  答:(1)巷道中出现雾气或巷壁“挂汗”。
  (2)风流中出现火灾气味,如煤油味、松香味、臭味等。
  (3)从煤炭自燃地点流出的水和空气较正常的温度高。
  (4)当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加时,人们有不舒服的感觉,如头痛、头晕、精神疲乏等。
  31、真死和假死有什么区别?
  答:真死:(1)瞳孔扩散放大,无光反射。
  (2)呼吸、脉膊、心跳完全停止。
  (3)刺激皮肤无反应。
  (4)血液不流通。
  (5)背部有铅灰色斑点。
  假死:(l)瞳孔没有扩散放大或虽扩散放大但有光反射。
  (2)呼吸、脉膊、心跳非常微弱或刚停止。
  (3)血液还能流通。
  (4)有神经反射。
  (5)背部无铅灰色斑点。
  32、发现伤员大出血、骨折应怎样处理?
  答:发现伤员大出血要根据出血的位置,立即进行止血,如果血液呈鲜红色喷射而出则是动脉出血;如果血液是暗红色缓慢流出则是静脉出血。
  发现大出血要用无菌纱布盖住伤口,再放上纱布团,然后用绷带包紧扎牢。这种方法简便,除大动脉出血外都可使用。
  对于动脉大出血要用指压止血急救,发现动脉大出血应果断地用拇指压住伤口近心脏的一端动脉处,最好把血管朝向骨头压紧,然后再改用止血带等其它止血方法。
  发现骨折以后,必须迅速给以固定,以防止神经、血管和周围组织进一步损伤。如果断骨露在伤口以外,固定时,不要把断骨送入伤口内。
  33、现场急救常用人工呼吸法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施行口对口吹气时,救护者口唇要包住伤员口唇,以免漏气。吹气的大小,应注意在刚开始时吹气压力可略大些,频率稍快些;吹气10-20次后,应逐步将压力减少,以维护伤员胸部有隆起为合适。救护者与伤员的嘴间是否要放块布以免直接接触的问题,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有条件时,可放两层纱布或一块手帕隔开,但以不影响空气出入为原则。
  (2)人工呼吸法适用于电休克、中毒性窒息或外伤性窒息等所引起的呼吸停止。操作时应注意心跳情况,如心跳停止,应与胸外心脏挤压法同时进行。
  (3)仰卧压胸法不适用胸部外伤,也不能与胸外心脏挤压法同时进行;俯卧压背法对溺水者的急救较为合适,因便于排出肺内水分。
  (4)实施人工呼吸法,有时要持续较长时间,甚至数小时才能把伤员救过来。施行人工呼吸的长短,应视伤员恢复自主呼吸或出现死亡征象而定。
  34、矿山救护队的任务是什么?
  答:(1)抢救矿山遇险遇难人员。
  (2)处理矿山灾害事故。
  (3)参加排放瓦斯、震动性爆破、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他需要佩用氧气呼吸器作业的安全技术性工作。
  (4)参加审查矿山应急预案或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做好矿山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参与矿山安全检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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