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为了抢救人员,可以改变现有的通风方式,需要时可支护不安全顶板。
4、参赛队没有携带救生索和通讯系统进入基地内侧,每发现1次,扣10分。
5、在无烟区域停留或工作时,没有队员抓救生索,每发现1次,扣2分。
6、在烟雾区域停留或工作时,任何一名参赛队员没有抓住救生索和其他队员连接在一起,每发现1人次,扣2分。
参赛队进入无烟区后,任何一名队员身体的某一部分在虚设线的烟雾中,视为全体队员都在烟雾中。
(六)气体和顶板检测
1、参赛队长没有用敲帮问顶的方法,检查顶板、工作面和煤壁情况。每发现1次,扣2分(火区除外,同一地点最多扣6分)。
参赛队长进行一次检查地点:不安全顶板、冒落区、构建、拆除临时风障前、构建纵向导向风帘、重建已完全损坏的风障、挡风帘改建成临时风障及工作面等。
参赛队在进行工作或进入任何区域前,队长必须检查顶板情况,对交叉口处的不安全顶板应先目检后操作,位于交叉口虚设线里或虚设线上的不安全顶板,要立即进行检查,一名队员可随队长检查气体,其他队员应停留在交叉口处。
参赛队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对煤柱间、工作面的顶板进行全面检查。对悬岩和不安全煤壁,可不进行检查。
不安全顶板延伸区检查方法:沿区域外端,从煤壁到煤壁;边缘和相邻煤壁间呈“Z”字形;煤柱间的顶板检查,详见图1。
参赛队在灭火前,检查顶帮应从煤壁到煤壁。着火点位于交叉口处时,检查应从虚设线到虚设线,并与队员灭火中的行进方向垂直。灭火前,必须检查通往火区的顶帮,在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灭火或撤退,因此,当队员通过火区前,必须检查火区范围,必须与行进路线垂直的方向进行检查,全队一起通过时,只须检查一次。任何队员通过火区前,必须由队长亲自检查顶帮。火情熄灭后,队伍每停留一次,应进行一次顶板检查。
检查交叉口的火灾顶帮是垂直的,从虚设线到虚设线。对不能移动的对角风障,可照图1a所示方法检查。
所有火区,都必须进行顶帮和煤壁检查。
2、参赛队没有按规定检查有毒有害气体,每发现1次,扣2分。没在入口处检查气体,扣6分。
检查气体地点:
(1)在井口、区段入口、工作面、风桥、风障、风门、完好密闭、火区、密闭取样管(检测时,取样阀门打开)、未封闭钻孔、局部通风机和救护队停留处等。
(2)当参赛队行进至巷道交叉口时,应在需探查巷道的入口检测一氧化碳、甲烷和氧气。检查气体时,在入口距队长或6号队员7.5米内的任何地方。检查时,应把仪器伸到入口虚设线内。如入口处有不安全顶板、冒落区、水深过膝时,应立即进行检查。
(3)参赛队进入基地内侧到各区域探查前,必须检查所有入口。在进入灾区后,在第6号队员没有进入灾区前,队长进入入口不超过7.5米。如第6号队员已进入虚设线上,认为通过该入口。
(4)参赛队进入封闭或空气不流通区域前(如永久风墙、关闭的风门等),队长没有亲自检测气体。如风障有孔,进入前可不检测气体。
(5)参赛队遇到烟雾区时,可寻找告示牌,上面标明了烟雾是否有害,属隔离封闭区或空气不流通区。如在这些地点入口发现了一氧化碳、甲烷或缺氧的情况,认为整个封闭区空气都是一样。如果在其他区域遇到一氧化碳、甲烷或缺氧时,认为这种气体情况延伸到下个区域,见图4。
(6)参赛队对某区域已检查过气体,再次进入时,只要通风状况没有变化,不需重新检查。如果通风发生变化,且告示牌显示在初次探查时遇到一氧化碳、甲烷或缺氧时,通过告示牌要做检查。
3、参赛队没有按正确操作方法检查气体,每发现1次,扣2分(每一个停留点扣分不超过6分)。
检测气体方法:甲烷――检测仪与眼平齐或稍高;一氧化碳――检测仪与胸平齐;氧气――检测仪位于腰部或腰部以下;每次气体检查结果,都必须口述确认,动作不规范视为未正确检查。
(七)现场标注信息
1、参赛队长收到赛题和矿图后,没有立即启动计时器;在进入井口或井下基地前,没有在牌板上清楚填写日期、队名、队号等信息。每发现1项,扣2分。
日期:年、月、日;队号:参赛队抽签时的序号。
2、参赛队长没有在工作面、挡风墙、风门、密闭、风窗、风桥、转为风障的风帘、发现遇难者和遇险者处、禁止前进处等地点标记日期、姓名。每发现1次,扣2分。
参赛队必须在构建风障开始后和结束前,标明构建日期、姓名和位置,只需标记一次。
对彻底毁坏的通风设施,遇险者、遇难者,因矿井客观条件无法运出时,不用标记日期和姓名。
(八)行进中的位置
1、参赛队没有在距基地15m以内进行第一次停留,清点人数、检查设备。每发现1次,扣4分。
参赛队进入井口或基地内侧,在不超过15m的适当地点停下,首次检查呼吸器。在基地更换或修理呼吸器后,再次进入应同样进行此项检查(参赛队进入基地内侧第一个交叉口停留后,未超过15m,返回从其他巷道进入时如果不检查仪器同样扣分)。
2、参赛人员的位置超过规定距离,每发现1人次,扣2分。
参赛队在探查期间,队伍进入交叉口停留时,队长与6号队员距离不超过7.5m,6号队员未通过交叉口时,队长不得进入下一个交叉口,队员超前队长或落后6号队员的距离不大于7.5m。
如果联络巷被堵塞,队员前进距离不得超过第二个交叉口1米。第一个交叉口是指被堵塞巷道处的交叉口,见图6。
(九)安全防护措施
1、参赛人员的行为,对自身或伤员构成危害时,每发现1次,扣5分(3人或3人以上,为全队违规),一次最多扣15分。
(1)在不安全顶板、煤壁、悬岩下行进。见图2。
支护顶板方法:
A:先在两端敲帮问顶,再进行支护。
a、在不安全顶板外侧,设第一根支柱。
b、以不超过1.5m间距,依次进行支护。
c、在开始工作或通过该区域前,在不安全顶板内侧架设最后一根支柱。
B:没有在两端敲帮问顶,按下列方法进行支护。
a、在不安全顶板外侧检查顶板。
b、在不安全顶板外侧,设第一根支柱。
c、以不超过1.5m间距,依次进行支柱。
d、在不安全顶板内侧支设最后一根支柱。
e、在开始其他工作或通过该区域前,检查不安全顶板内端。
内、外侧是相对的,取决于参赛队进入不安全顶板的方向。
(2)参赛队进入或通过水深过膝的区域。应根据积水深度,采取相应措施,决定进入或通过。
(3)在同一巷道或交叉口遇到火点,没有灭火就通过。
(4)当呼吸器报警时,没有立即撤退到基地。
遇有伤员需要救出时,应停止回撤或架设支柱等工作。在此处参赛队可进行气体、顶帮的检查,并签上日期和姓名。
氧气呼吸器报警后,队员不能到队长位置的前侧。全队要撤到安全基地,更换呼吸器或氧气瓶。如模拟报警,队员可作模拟更换(可口述更换步骤)。重新进入时,还要进行小于15m处的氧气呼吸器检查。
(5)参赛队移除了已存在或由该队架设的支柱。
(6)参赛队向没有探查区域排放非呼吸性气体。参赛队探查了风桥、风筒的末端和井底,认为该区域已探查。
非呼吸性气体:氧气浓度低于19.5%、一氧化碳浓度大于50ppm或有烟的气体。
2、参赛队的行为可能导致爆炸性气体或气体混合物爆炸,每发现1次,扣30分。
(1)改变通风系统,致使爆炸性混合物通过爆源。
(2)发现有爆炸危险情况时,仍继续探查。
a、发现爆炸性气体和火情(明火、烟或者一氧化碳浓度超过10ppm);在爆炸性气体中使用带电设备,非本质安全型以外的所有电池电源、带电电缆等。
b、在交叉口或非交叉口出现险情。参赛队需要撤退时,直接撤回基地。
如果已知爆炸性混合物与明火或带电电缆之间有连续的非爆炸物隔离,参赛队应继续探查。
(3)改变通风系统,致使爆炸性气体通过未探查区域。如参赛队探查了风桥、风筒末端和井底,则认为探查了该区域。
(4)改变通风系统,导致爆炸性气体流经带电设备、带电电路(本安型电池电源除外)、带电电缆。带电设备、电路、带电电缆位于爆炸性气体中或移动上述任何一种引爆源到爆炸性混合气体中。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瓦斯浓度在5%~16%,氧气浓度大于或等于12%。
3、参赛队没有找到设定的遇险人员,每少1人扣10分。
通过遇险人员前,参赛队要停下,队长用手对遇险人员(活人或尸体)进行生理检查(做呼吸脉博,尸体只检查呼吸脉博,不做评估)。
如遇险人员位于不安全顶板的延伸区内,缺少支护材料,队长无法对其进行生理检查,可不停下来。在比赛结束前,如果为参赛队提供了支护材料,必须检查位于不安全顶板下的遇险人员。
4、参赛队没有将遇险人员安全的带到基地,每发现1人次,扣20分。
5、参赛队没有采取保护措施保护遇险人员,每发现1人次,扣10分。
在非呼吸性气体区域内,对失去知觉的伤员必须用全面罩呼吸器保护,对清醒的遇险者可用自救器保护。
6、参赛队没有按正确程序(按所用仪器说明书执行),给遇险者佩用氧气呼吸器,每发现1次,扣2分。
7、参赛队没有按规定照顾伤员,每发现1次,扣6分。
要求:至少应有一名队员与伤员的距离在3m以内。
8、参赛队没有迅速将伤员安全的转移到基地,每发现1次,扣6分。
(1)参赛队发现或听到伤员求救时,队长应该在场,并想办法尽快把伤员送到基地。
(2)参赛队发现伤员时,队长可探查四周7.5m的范围。在此停留时,可进行任何作业。与伤员撤退时不能继续探查。
参赛队发现伤员或用声音与伤员取得联系,由于条件限制不能立即抢救,为了自身和伤员安全,可继续探查。在探查与停留时,可进行必要的工作,创造条件,将每个伤员安全迅速地救出。
(3)参赛队发现伤员位于不安全顶板下或内侧,如有材料,必须立即支护,救出伤员。如没有材料,随后找到所需材料,也必须停下(在第6号队员通过顶板支护材料前),先支护顶板,再救出伤员。停留期间可进行任何工作。
(4)参赛队在水深过膝的巷道内发现伤员,必须停下来排水,营救伤员。如没有水泵,随后发现了水泵,也必须停下(在第6号队员通过水泵前),安装水泵、排水、营救伤员。停留期间,参赛队可以进行任何作业。在送电前,要先排除爆炸性混合气体。
9、参赛队在抢救遇险人员时,没有排除非呼吸性气体,每发现1次,扣30分。
参赛队遇到隔墙外侧的非呼吸性气体,打开前必须先处理非呼吸性气体;如锁风设施外侧有非呼吸性气体,并与伤员进行了口头联络,在破开该通风设施前,也必须先处理非呼吸性气体。
10、参赛队在需要打开通风设施进入探查时,没有建立锁风设施,每发现1次,扣6分。
参赛队需要打开风障、风门、密闭、隔墙、关闭的调节风窗或移除水封前,在另一侧情况不明时,应首先构筑锁风设施。当从风障、隔墙或锁风设施中撤出,若没有改变通风现状,不需要锁风。
在隔墙、风障等以里的遇险人员,并向参赛队传递了信息,在保证通风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以不建锁风设施。
11、参赛队没有按规定,建立气密的临时风障。每发现1次,扣2分。
用风帘搭建临时风障,顶部和两帮要扎紧绑牢。
临时风障需要移动使用时,必须完全拆除。
临时风障用风帘和皮带条构建,从通风角度考虑,应具有相当的密封性(三面绑紧扎牢)。
12、参赛队没有彻底探查矿井和检查矿内设施。每发现1处,扣4分。
不可到达地区:参赛队遇到阻碍行进的一个或多个条件的区域,如密闭、煤柱间的不安全顶板、未熄灭的火情、水深过膝及冒顶区。
通路:与其它巷道、硐室和联络巷相连或不连接的入口、井口。联络巷:一条连接两条通路的巷道。污染:有烟;一氧化碳浓度大于10ppm;甲烷浓度大于1%;氧气浓度小于19.5%。发现污染时,入口与联络巷都被认为已污染。
(1)参赛队没有对全矿进行系统探查。在不对参赛队构成危险时,应
到达的区域没有全部到达。
(2)参赛队没有对被污染的巷道或邻近的巷道进行探查。参赛队应在第一个可通过的巷道进入被污染区或临近巷道;被污染的巷道及邻近巷道已被封锁,应从邻近可到达的巷道进行探查。
(3)参赛队在行进中遇到交叉口时,没有首先对污染的联络巷进行系统探查。
(4)通过或没有成功探查可通向联络巷的入口。
探查下一巷道或交叉口时,在未探明可探查范围前,参赛队不得继续前进,除非外面的该巷道口被堵塞。第6名队员在煤壁线上或以内,视为参赛队全部通过。如果在一条可进入的联络巷发现污染,应先探查污染的巷道,然后,再探查其它联络巷。
(5)在探查巷道时,没有按规定探查就进入第2个联络巷内侧。如联络巷是堵塞的,在未对该联络巷以外可到达区域进行探查前,第6名队员不得进入下个交叉口内侧,同时,也不得探查这个联络巷的另一端。
(6)参赛队没有采取措施,就探查不可到达区域。对不可到达的区域,可不作探查,除非探查了所有可到达的区域仍未找到遇险人员或有爆炸性气体流到不可到达(未探查的)的区域。如提供进入该区域的必要器材,采取抽水或支护等措施后,方可进入探查。
除非赛事需要,且已探查了所有可到达区域后,参赛队不必对密封墙里进行探查。
13、参赛队在竞赛期间,采用了非官方提供的材料构筑通风设施(拆除或改变完好的风桥)。每发现1次,扣10分。
14、参赛队员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每发现少1人,扣8分。
15、参赛队在探查过程中,没有检查餐盒,每发现1次,扣2分。
队员可以检查饭盒,但离队长或第6号队员的距离应限制在7.5m以内。在不安全顶板下的餐盒可不去检查,除非队伍已进入了该区域。
16、参赛队进入实际上不可通行的地区,每发现1人,扣10分。
(1)不可通行地区:硐室、煤壁、工作面、淋水顶板等。
(2)使用没有在图例中注明结构的隔离设备或其他带电设备。
新建的通风设施只能与巷道、联络巷、入口或交叉口对角线垂直设置(用风障架或风帘布作为风障时,该风障只能从某一工作面或隔墙延伸到外部交叉口)。
17、基地记录员,佩用氧气呼吸器工作。每发现1次,扣10分。
记录员不得另设基地,使非呼吸性气体流经设置基地的位置。
(战前检查记录员可不做)
18、参赛队在前进或撤退时,为了争取时间,队员出现奔跑现象。每发现1人次,扣4分。
(十)竞赛纪律
1、竞赛期间参赛队没有经裁判同意,与未授权人交谈获取竞赛信息,每发现1次,扣5分。
隔墙和风障后的伤员,可通过呼叫将裁判提供的信息告诉参赛队,但不得向参赛队提供非授权信息。
2、参赛队接受失去知觉的伤员提供的帮助。每发现1人次,扣2分。
伤员自己坐起来或伸手配合参赛队抢救,失去知觉的伤员和救护队员交流等。
3、参赛队没有按照任务通知书要求完成任务,每缺一项扣30分。
四、有关说明和图例
(一)有关说明
图5 最大探查范围
图:(略)
(二)矿图图例
图 例
| 含 义
| 说 明
|
| 永久风墙
| 风墙完整无损,封密的(无裂缝或泄漏的迹象)
|
| 永久风墙
(不完好)
| 告示牌上标明的情况应该在矿图上标示出来
|
| 临时风墙
| 该符号用于救护队所有新建的并完整无损的气密设施
|
| 临时风墙
(不完好)
| 告示牌上标明的情况应该在矿图上标示出来
|
| 密闭
| 如果密闭上有取样管、聚水器,或密闭已损坏,应在矿图中该符号旁注明该设施情况
|
| 风门
| 可以用“D”符号标明。如果告示牌上注明风门的形状、尺寸大小或是否开启,必须要在图上的符号旁注明
|
| 风帘
| 告示牌上注明的条件要标明在矿图上
|
| 纵向风帘
| 指定的风帘,供救护队用手拿着,将污染物或爆炸气体排走
|
| 已安装的
纵向风帘
| 应标明风帘或风障的延长范围;如果风帘部分倒下,必须在图上符号旁注明
|
| 对角风障
| 临时风障用于在交叉口形成从一角到另一角的对角风障
|
| 隔墙
| 如果告示牌上注明隔墙损坏或被毁,必须在符号旁标明这些情况
|
| 垮落区
| 垮落的区域不能认为是封密的,除非告示牌上另有说明。在矿图上符号旁写出告示牌上给出的信息
|
| 横跨巷道煤壁到煤壁的危险顶板
| 告示牌必须注明“危险顶板”。任何给出的其它条件必须在符号旁标明。如果告示牌已注明,应记下尺寸
|
| 不安全顶板
| 告示牌上标明的“不安全顶板”及其它已设定的信息必须在图上的符号旁标明。
|
| 不安全煤壁或悬顶
| |
| 水
| 该符号表明水的起、止和水深的变化;
|
| 烟
| 写出轻、重、浓或者其它告示牌上标明的信息
|
| 尸体
| 指明发现尸体时头部和脚部的位置。如果告示牌上有“尸体”字样,注明符号。在图上符号旁标出告示牌上给出的所有信息
|
| 遇险人员
| 指明发现时头部和脚部的位置。写出现场情况,如知觉、行走等。注明告示牌上给出的伤势。在图上符号旁写出所有信息
|
| 风障框架
| |
| 风障布或
风障材料
| |
| 气体混合物告示牌
| 如果图上已标明,写出气体名称或符号,用PPm或%表示
|
| 空气流动
方向
| 如有需要按告示牌上所示写出风量
|
| 火
| 在图上符号旁写出告示牌上给出的所有关于火的信息如闷烧、火势凶猛;火符号必须标在火中物体上
|
| 前进到的
最远点
| 该符号只用于前方不再进行勘察的地点
|
| 通风机
| 写出告示牌上给出的通风机的状况
|
| 上风桥或
下风桥
| 该符号用于如果上风桥/下风桥损坏、泄漏或被毁,这些特殊情况必须要在图上符号旁注明
|
| 调节风门
| 如果调节风门损坏或被毁,必须在图上说明情况。另外,还要注明是否打开;“R”字母可以重叠在平行线上
|
| 其它物体
或设备
| 在图上符号旁写出告示牌上注明的物体名称、条件、或者设备和其它情况,如果告示牌有标志,还可能包括“工作面”
|
| 救护队安装的顶板支护
| 由救护队设置的任何顶板支架(支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