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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市、区)级领导小组应参照市领导小组的做法,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
  (三)扎实开展工作。专项清查要明确措施,落实人员,切忌流于形式,避免花架子、走过场和敷衍了事。要严格按规定要求扎实做好各项统计数据的填报、审核、汇总和分析等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问题不足,深入挖掘问题根源,积极进行整改落实。要抽调精干人员,组织专业队伍,全力抓好重点检查,确保专项清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加大查办力度,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推进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制度创新。要通过专项清查,认真总结推广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全面查找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健全完善强农惠农政策的意见建议,不断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县(市、区)专项清查工作机构要通过各种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专项清查工作。要强化工作调度督导,及时通报专项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基层反映的重大政策性问题,应及时报送市政府研究解决。

  附 件:
泰安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彭华(副市长)
  副组长:
  丁卫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淑东(市监察局局长)
  李诚实(市财政局局长)
  马纯勇(市审计局局长)
  成 员:
  史志军(市发展改革委调研员)
  张传峰(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张秀峰(市科技局副局长)
  柳 涛(市监察局副局长)
  郭大年(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兴强(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天义(市财政局纪委书记)
  刘增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德胜(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鹿润洪(市水利渔业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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