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级领导小组应参照市领导小组的做法,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
(三)扎实开展工作。专项清查要明确措施,落实人员,切忌流于形式,避免花架子、走过场和敷衍了事。要严格按规定要求扎实做好各项统计数据的填报、审核、汇总和分析等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问题不足,深入挖掘问题根源,积极进行整改落实。要抽调精干人员,组织专业队伍,全力抓好重点检查,确保专项清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加大查办力度,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推进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制度创新。要通过专项清查,认真总结推广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全面查找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健全完善强农惠农政策的意见建议,不断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县(市、区)专项清查工作机构要通过各种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专项清查工作。要强化工作调度督导,及时通报专项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基层反映的重大政策性问题,应及时报送市政府研究解决。
附 件:
泰安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彭华(副市长)
副组长:
丁卫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淑东(市监察局局长)
李诚实(市财政局局长)
马纯勇(市审计局局长)
成 员:
史志军(市发展改革委调研员)
张传峰(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张秀峰(市科技局副局长)
柳 涛(市监察局副局长)
郭大年(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兴强(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天义(市财政局纪委书记)
刘增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德胜(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鹿润洪(市水利渔业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