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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2010〕22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积极探索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创新发展模式,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做好我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厦门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刘赐贵 市长

  副组长:丁国炎 常务副市长

  潘世建 副市长

  黄 菱 副市长

  成 员:杨本喜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

  王德贤 市政府副秘书长

  康 涛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赖 菡 市教育局局长

  李伟华 市科技局局长

  郑东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 强 市财政局局长

  林长树 市国土房产局局长

  刘育生 市人事局局长

  王和平 市工商局局长

  林玉泉 市物价局局长

  陈金标 市统计局局长

  阮跃国 市建设管理局局长

  林金平 市交通委主任

  吴 杰 市信息产业局局长

  熊衍良 市贸发局局长

  罗才福 市文化局局长

  林世超 市旅游局代局长

  赵燕菁 市规划局局长

  潘力方 市发改委副主任

  洪本祝 市外资局副局长

  吴学香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张剑辉 市广电局副局长

  陈一端 厦门港口管理局副局长

  万志朝 厦门海关副关长

  马天禄 人行厦门中心支行行长

  张贻奏 市国税局局长

  吴振坤 市地税局局长

  郭炳元 市邮政局局长

  张灿民 思明区区长

  黄国彬 湖里区代区长

  林国耀 海沧区区长

  倪 超 集美区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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