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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固原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等印章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固原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等印章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0〕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固原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固政办发〔2009〕126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刻制“固原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固原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各一枚,直径4.2厘米,从即日起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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