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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委关于同意认定临安市横畈废旧物资经营部等8家企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的批复

杭州市经委关于同意认定临安市横畈废旧物资经营部等8家企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的批复
(杭经资源〔2010〕270号)


富阳市经贸局,临安市、建德市经发局,下城区经贸局,上城区发改局,余杭区发改局:
  你们上报认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的请示悉。根据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财税〔2008〕156号、157号和《浙江省实施〈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细则》(浙经贸资源〔2007〕265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认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认定以下1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临安市横畈废旧物资经营部
  二、同意认定以下7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
  浙江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杭州中基废旧金属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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