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每季度由乡镇(街道)财政所向区县财政局上报《免除城乡困难居民基本丧葬费汇总表》,区县财政局将经费分季度划拨到各乡镇(街道)。
(六)特殊情况。
1.本市去世但在市外火化的,不享受本方案规定之政策。
2.市外去世并就地火化的,凭殡仪单位出具的火化证和发票,到逝者户籍所在地办理免除费用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免除城乡困难居民基本丧葬费政策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各区县政府要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确保落实。区县民政部门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等牵头工作,并逐步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不保留骨灰的免费草坪葬、树葬、花葬。区县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财政预算,确保资金按时兑现;五保对象的丧葬费用,原用其他渠道支付的,统一按此通知归口办理,不得重复支付。乡镇(街道)要做好免除费用对象的公示审核、档案管理、汇总上报、费用支付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操作。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各个工作环节中的监督检查,严防弄虚作假、骗取费用和领取费用后二次装棺等情况发生,一经查实,责令其退回已领取费用。凡政府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职、或违规违法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追究相应的纪律、法律责任。
附件:1.眉山市免除城乡困难居民基本丧葬费申请表
2.眉山市免除城乡困难居民基本丧葬费汇总表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1
眉山市免除城乡困难居民基本丧葬费申请表
逝者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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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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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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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
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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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逝者情况(请在括号内打“√”)
| 低保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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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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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三无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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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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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逝者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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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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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后是否骨灰装棺二次葬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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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免除费用项目(请在括号内打“√”,若无则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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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市内普通殡葬车的遗体接送费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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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三天内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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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遗体基本火化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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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普通骨灰盒费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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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一年内骨灰寄存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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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免除费用合计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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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意见
| 经审核,符合眉山市免除困难居民基本丧葬费条件,同意免除 元。
| 区县民政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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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盖章:
|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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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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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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