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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招商引资项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税金

备注

省外投资购建固定资产金额

市、县匹配资金

银行
  贷款

其他
  投资

 

 

 

 

 

 

 

 

 

 

 

 

 

 

 

 

 

 

 

 

 

 

 

 

 

 

 

 

 

 

 

 

 

 

 

 

 

 

 

 

 

 

 

 

 

 

 

 

 

 

 

 

 

 

 

 

 

 

 

 

 

 

 

 

 

 

 

 

 

 

 

 

 

 

 

 

 

 

 

 

 

 

 

 

 

 

 

 

 

 

 

 

 

 

 

 

 

 

 

 

 

 

 

 

 

 

 

 

 

 

 

 

 

 

 

 

 

 

 

 

 

 

 

 

 

 

 

 

 

 

 

 

 

 

 

 

 

 

 

 

 

 

 

 

说明:

1、本表以市(地)本级、县(市)为单位填列;2、签约时间、省外投资方出资比例根据投资计划书或投资协议等文件填列;3、建设起止时间填列项目建设的实际起止时间;4、实际投资总额是指计奖时段内累计完成的投资总额,其子项--省外投资购建固定资产金额、市县匹配资金、银行贷款、其他投资等栏,也按上述要求填列;5、省外投资购建固定资产金额是指投资者以货币或实物方式投资购建的固定资产额;6、市、县匹配资金是指市、县政府在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实际投资额;7、其他投资是指省外投资方投入的无形资产、流动资金和省内其他投资方投入的资金;8、购建固定资产内容填列省外投资购建固定资产具体项目;9、实现税金是指新建项目投入运营后实现的全口径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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