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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汕头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汕头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汕府办〔2010〕7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纠风办制定的《关于汕头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关于汕头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根据中央、省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0年的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努力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为汕头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着重抓好三项任务。
  1、重点抓好强农惠农资金监督检查,减轻农民负担。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和省委贯彻意见的要求,加强对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促进中央和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农业、财政、水利、监察、纠风、审计等部门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财政支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及检查,坚决纠正截留、挪用、套取及贪污等行为,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拆迁中的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继续对“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加强涉农收费监管,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问题,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2、重点抓好清理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一要继续抓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修订公布新的收费目录;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任何单位向国有企业摊派必须经主管此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二要全面清理面向群众的乱收费、高收费、乱罚款工作。物价、财政等部门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可承受的能力,以供水、供气、有线电视、公安办证、通信、邮政和供电等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认真清理不切实际高收费、违反政策乱收费、利用垄断搞摊派的行为。要完善公共服务行业收费提价、降价机制,严格执行听证制度,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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