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2008年度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的决定
(辽政发〔2010〕2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科学创新能力,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服务,根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奖办法》规定,省政府决定,授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发展--农村村民自治与城市居民兴起的背景与动因比较》等20项成果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授予《东北老工业基地新型工业化振兴战略对策》等80项成果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授予《民生问题与社会秩序重建》等158项成果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