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一季度城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沈政办发[2010]6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今年一季度,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双5000亿目标,积极实施行政区划调整,进一步拓展城区发展空间,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城区经济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一季度全市城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地区生产总值
一季度,我市9个城区共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55.0亿元,占全市的80.2%。
(一)在全省的排位情况。
1.从总量排名看,我市城区平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在全省14个城市中排名第1位;在全省56个城区总量排名中,我市有5个区居前10位,分别是第1位铁西区186.2亿元、第3位沈河区153.1亿元、第4位和平区121.2亿元、第6位大东区99.6亿元、第10位沈北新区85.5亿元。
2.从增速排名看,我市城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速在全省14个城市中排名第12位;在全省56个城区增速排名中,我市没有排在前10位的城区。
(二)本市排位情况。
1.从总量排名看,9个城区排名位次分别为铁西区186.2亿元、沈河区153.1亿元、和平区121.2亿元、大东区99.6亿元、沈北新区85.5亿元、于洪区74.1亿元、皇姑区62.8亿元、苏家屯区60.8亿元、东陵区11.7亿元。
2.从增速排名看,9个城区排名位次分别为苏家屯区26.0%、沈北新区17.8%、大东区16.3%、铁西区15.6%、沈河区15.0%、皇姑区14.3%、于洪区12.1%、和平区11.8%、东陵区7.9%。
二、地方财政总收入
一季度,我市9个城区共实现地方财政总收入121.7亿元,占全市的71.7%。
(一)在全省的排位情况。
1.从总量排名看,我市城区平均实现地方财政总收入在全省14个城市中排名第2位;在全省56个城区总量排名中,我市有4个区居前10位,分别是第2位铁西区28.1亿元、第4位和平区23.1亿元、第6位沈河区16.9亿元、第8位大东区14.5亿元。
2.从增速排名看,我市城区地方财政总收入平均增速在全省14个城市中排名第9位;在全省56个城区增速排名中,我市有2个区居前10位,分别是第5位沈北新区76.5%、第6位苏家屯区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