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切实加强和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新环评价发〔2010〕23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
现将环境保护部环工治发〔2010〕13号文件转发你们,请各地按照文件要求抓紧落实辖区内工程建设领域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务必于2010年6月28日前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情况明细表报我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我区按期完成相关工作。
联 系 人:环境影响评价处 孟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