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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新疆温宿县台兰河坎儿井式地下水库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新疆温宿县台兰河坎儿井式地下水库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新环自函〔2010〕253号)


自治区水利厅规划设计管理局:

  你局《关于上报<新疆温宿县台兰河坎儿井式地下水库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请求审批的报告》及所附《新疆温宿县台兰河坎儿井式地下水库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境内的温宿县台兰河灌区,距温宿县城33km。台兰河为一独立水系,发源于西南天山,上游由大台兰河、小台兰河在距出山口前8km处汇合后河流进入山前洪冲积扇地带,进入尾闾小阿吉克沟,最终在下游灌区消失。本项目位于老龙口以南至314国道以北的冲洪积扇中上部,老龙口下游7.5km处,主要由台兰河、柯克来河等洪冲积扇毗连而成,地势北高南低。工程拟在台兰河东一干渠分水,经7.3km的渗渠引致水井上游2km的渗坑,使水渗入地下,在渗坑下游Y型布置6眼大口辐射井,各井之间有水平辐射滤水管相连,通过真空泵给各井以负压,最后水自流入汇水井,然后通过输水管道至高新节水灌区。工程属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引渗渠、渗坑、取水井、汇水井、真空泵房和输水管。工程总投资4428万元。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该工程产生的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做好的工作

  (一)施工期在老龙口下游修建的施工导流堤,施工基坑排水应采用自流明排方式,施工程序采取分段施工,土石开挖采取从下游向上游进行,渗水由沟底部自然形成的明沟排向下游,土石方回填从上游向下游进行,确保水流通畅。

  (二)施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施工人员采伐、偷猎、采药和烧荒等破坏当地生态环境的行为。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防火宣传教育,确保区域林草资源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按照“报告书”的要求对施工期生产和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在临时生活区设立垃圾收集点,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并定期清运至当地环保局指定的垃圾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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